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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2005/04/04 瀏覽人數: 11194)
目的:
鼓勵國際創意設計交流,發掘創意設計人才,展現台灣重視創意設計之國際形象,建立台灣之國際設計地位。

主題/ 體驗:
(一)體驗來自生活,是過去知識、記憶與感情的集合體,並經由觸覺、視覺、聽覺、嗅覺及味覺等感官記憶以有形及無形元素組合而成。

(二)設計者的靈感來自生活以及親身感受,實際的生活體驗更是所有創意的基本來源。科技的高度發展改變了現代生活及溝通模式,設計及功能過於複雜的產品,往往忽略了人性基本需求。設計,必須是體貼使用者的一種心意,關心及了解使用者的需要更是設計師必備的功課。

(三)在商業的角度上,「體驗」有各式各樣不同的詮釋及討論。

台灣PC HOME集團董事長詹宏志說:「生活中的體驗在不知不覺中構成了魅力…」。另外,關於體驗,「體驗經濟時代」的作者派恩(B.Joseph Pine)和吉爾摩(James H.Gilmore)說到「如果你就你與顧客相處的『時間』收費,你就是體驗企業。」另外,台灣環境改造協會劉維公理事長認為:「因為美感的體驗消費,才是這股新世紀消費趨勢的核心。… 我們將以美感為訴求的體驗消費,稱之為體驗的風格化趨勢。」

(四)競賽主題,體驗,希望設計者從生活經驗、使用者經驗出發,以設計創造出 一 個情境、一個故事,讓使用者對該項設計產生連結,為生活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從使用該項設計的第一秒鐘到產品生命結束的最後一秒,享受愉悅滿足的過程,以設計創造一個更友善、美好的世界。

參賽資格:
1.國內外設計師、設計相關系所師生及自由創作者。
2.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隊參賽。
3.參賽件數並無限制。

參賽作品:
能表達競賽主題「體驗」之概念性產品設計。

參賽時間表:
報名截止:7. 20(三), 台北時間23:59(GMT+08:00)
初選作品送件截止:7. 29(五),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初選:8. 5(五)
入圍者模型送件截止: 10. 7(五),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決選: 10月底(詳查專屬網站)

頒獎典禮與展覽:
10月底(配合台灣創意設計博覽會)

報名費用:
免費報名參加。

參賽程序:
(一) 網路報名
1.報名時間:
2005年5月1日起至7月20日(星期三), 台北時間23:59(GMT+08:00),逾期不受理。

2.報名方式:
(1)欲報名者,請至2005年「第4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專屬網站http://www.tdc.org.tw/competition/ 填寫線上報名表
(2)上傳1張設計圖面,格式為全彩jpeg檔,640x453像素,解析度72dpi
(3)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E-mail 信箱。

(二) 送交作品程序
1.繳交設計圖說:
(1)設計圖說含設計表現圖、文字說明等,請以A3尺寸(420×297mm)裱板呈現,以三張為限。
(2)請在作品右下角標記報名編號及設計圖面編號次序。(可於http://www.tdc.org.tw/competition/ 下載標籤格式)
(3)送件時間:
a.參賽者必須於7月29日(星期五),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前,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 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5年「第4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評選小組
b.參賽作品經工作小組確認收件後,於專屬網站上公布作品之報名編號。

2. 通過初選者須繳交模型及光碟:評選小組會以E-mail通知通過初選者,繳交下列模型及光碟片。
(1) 模型規格
請以1:1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執行單位將補助佳作及入選者作品模型製作費NT16,000(已含稅)。
(2)作品光碟片內容含下列項目:
a.作品照片三張(尺寸210×297mm, 解析度300dpi)
b.設計者現身說法闡述參賽作品概念及得獎感言(各三分鐘以內,格式為.mpeg/.swf/.mov/.avi)
c.300-500字英文作品說明 ( .doc/.txt)
d.設計者照片(尺寸210×297mm, 解析度300dpi)
(3)送件時間:
須於10月7日(星期五), 台北時間17:00(GMT+08:00) 前親送或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5年「第4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評選小組收。

評選作業:
1.評選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
(1)第一階段初選採作品圖面審查,由評選委員會選出30件作品晉級決選。
(2)第二階段決選,採作品模型及圖面說明審查。

2.評審標準:
以創意出發,突破現有產品造型,並能表達主題概念與美感的產品設計。
創意50%
美感20%
設計完整性20%
圖面表達10%

3. 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外不同領域專家組成初、決選評審團進行評選
(1)初選評審團名單如下:
Michael Young,UK/ 橙果設計合作創辦人(工業設計)
林一順,Taiwan/U2ID 首席設計暨管理總監(工業設計)
黃薇,Taiwan/ 時尚設計師(流行時尚)
Mark Stocker, USA / 美商方策形象設計總監(視覺傳達)
詹偉雄, Taiwan/ 數位時代總主筆(趨勢媒體)
許舜英, Taiwan/ 意識型態執行藝術總監(廣告創意)
(2)決選評審團名單如下:
Peter Zec, Germany/President of ICSID(設計管理)
Naoto Fukasawa,Japan/日本Naoto Fukasawa Design 創辦人(工業設計)
Marc Newson ,Australia/英國Marc Newson Ltd.創辦人(工業設計)
陳文龍,Taiwan/浩漢設計總經理(工業設計)
黃薇,Taiwan/時尚設計師(流行時尚)
姚仁喜,Taiwan/大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建築藝術)
詹宏志,Taiwan/城邦控股集團董事長(趨勢媒體)
註:評審洽邀結果將公布於專屬網站

頒發獎項:
金獎 1名: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獎狀一紙。
銀獎 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獎狀一紙。
銅獎 1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狀一紙。
佳作 15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入選 12名:獎狀一紙

註:所有得獎者將公布於專屬網站及國際媒體上,以提供台灣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時洽詢。

注意事項:
關於參賽者:
1.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2.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
3.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4.維護參賽者之智慧財產權,建議入圍者繳交模型前先申請專利。
5.寄件模型為參賽作品,為避免進入台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請參賽者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50美元。

關於得獎者:
1.在公告得獎一年內,獲獎者及其作品應配合參加相關展示活動。
2.得獎者須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課稅。(台灣地區參賽者扣除15%所得稅,其他國家參賽者扣除20%所得稅)
3.寄件模型均不退件,模型作品將作為設計中心典藏。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3.獲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大賽精神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聯絡方式:
2005年「第4屆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工作小組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TEL 886.2.2655.8199 ext134 FAX 886.2.2655.8228
E-mail TIDC@tdc.org.tw
http://www.tdc.org.tw/competition/

指導暨主辦單位/ 經濟部、經濟部工業局
策劃執行單位/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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